海关总署日前出台十条措施,在加强口岸外防输入、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同时,促进外贸保稳提质。
保障重点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畅通。扩大海运船只到长江内河运输船只的“联动接卸”监管模式,缓解上海及周边地区港口码头、公路交通接卸运输能力不足问题;认真做好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一体化布控查验模式扩大试点工作,加快长三角区域电子信息企业维持产业链运转关键物料的口岸通关速度。
加快企业急需货物通关。在符合条件的港口深入推进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试点,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
提高进出境物流效率。积极支持企业开展铁路“快速通关”业务,提高境内段铁路物流便利化水平。大力推广“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海关国际合作理念。继续务实推进与其他有意愿国家的海关磋商实施“关铁通”合作,提升中欧班列跨境运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优化长三角等重点地区水路物流海关监管模式,支持扩大“离港确认”等模式试点范围,不断提高水路物流效率。
保障进出境邮路畅通。为疏运受疫情影响积压的进出境邮件,根据邮政公司申请研究开通临时邮路,保障境内外用邮需求。
完善新冠疫苗试剂快速通道。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化新冠疫苗和检测试剂出入境保障措施,加快新冠疫苗和检测试剂审批,保障新冠疫苗和检测试剂快速通关。
此外,海关总署还将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措施;保障进出口农食产品等商品有效供给,加快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注册/备案,推进优质农食产品检疫准入;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推进进口关税配额通关无纸化;强化统计监测分析和数据服务。
海关总署要求全国海关深入调研、跟踪分析当前外贸发展面临的挑战,结合关区实际和地方政府、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研究细化具体措施,全力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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